人越大,越了解自己,也更易接受和原諒當中的黑暗面。
是的我也不是偉人。
連基督氏徒亦稱教會為<罪人的俱樂部>,我又何需努力做聖人?
更何況再奸,我只是愚人。
我也不過是自己,但了解自己就必須透過一些事情發生…就單是要看清樣子都需要一塊鏡子,不單用雙手撫摸輪廓就清楚。(更何況我只拾了少量鏡片碎塊...)
或者,有些時候,我認為它是屬於自己的,真的不想再分享給別人。
或者,有些時候,明明不感興趣卻仍為對方有相同感情而深深不忿。
明明沒甚麼東西可以label然後理所當然地據為己有,…更何況上面我說的都是「人」。
但心裡就是要這麼執著,和不爽。愚蠢的凡人。
一旦坦白大概也不會落好下場,我還沒想到如何奸姣地處理好事情,但原諒自己大概是第一步。
我從不大方,亦不想強迫自己如此。